瑞士公司成立 » 公司表格 然而,成員國與歐洲投資銀行之間的融資協議談判應確保,作為 ERDF 和 EAFRD 財政捐助的單一目標國家計劃的一部分,可以按比例將金額重新分配給某些地區或特定國家。 若委員會根據第 ninety five 條第(6)款決定進行財務更正,則更正率的計算方式為:合夥協議中確定的參考水平與實際達到的水平之間的差異以參考水平的百分比表示水平,扣除3 %,所得結果除以10。 財務修正必須透過預測整個規劃期間資金支持相關成員國欠發達和轉型地區的資金數量來預測由此產生的財務修正率來確定。 2007-2013年規劃期間人均GDP(以購買力平價衡量)作為資格標準未達到歐盟25國平均水平75%,但超過歐盟27國平均水平75%的地區。 為了加強凝聚政策的有效性,成員國努力確保歐洲領土合作目標與投資成長和創造就業目標的方案之間的協調和互補,特別是為了促進一致的規劃和實施大規模投資。 委員會將於 2014 年 four 月 22 日同時向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通報授權行為。 (2) 夥伴關係協議規定了國家層級適用先決條件履行情況的評估摘要,以及針對適用先決條件應採取的措施、責任組織 - 根據第 1 條中提到的評估第(1) 款- 在提交合夥協議之日和實施措施的時間表時尚未履行。 所有計劃都明確表示基金特定規則和 XI 中定義的先決條件系統。 附件二第 1 部分中規定的哪些一般先決條件適用於該計劃,以及根據第 (1) 款中提到的評估,在提交合夥協議和計劃之日滿足了哪些條件。 如果不符合先決條件,該計劃包括要採取的措施的說明、責任組織和實施措施的時間表。 成員國應最遲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履行這一事前條件,並應最遲根據第 50(4) 條或第 fifty 設立公司 two 條 (根據第2 段c) 點,他們將在2017 年進度報告中進行報告。 重大計畫佔歐盟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對於實現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目標具有戰略重要性。 因此,超過一定限額的經營活動應繼續在本規定框架內實行個別審批程序,這是合理的。 管理當局與監督委員會協調,進行以性別平等原則應用為重點的評估或自我評估。 在交通領域,投資規劃必須基於真實且可預測的交通需求,歐盟內部跨境關係的發展以及特定成員國內各地區之間的發展關係必須得到一致界定,並且必須確定缺失的環節和瓶頸。 對跨歐洲綜合運輸網絡(TEN-T)和TEN-T核心網絡的區域連接的投資應確保城市和農村地區能夠利用大型網絡提供的機會。 在ESF的支持下,成員國努力加強歐盟就業和社會創新計畫進步領域制定的最成功的措施,特別是在社會創新和社會政策試驗方面。 成員國應確保 ESB 基金提供的融資與 NER 300 計畫提供的融資相協調,該計畫使用歐洲排放交易體系下為新進業者保留的 three 億個排放單位的拍賣收益。 根據基金具體規則的相關規定,在主題一致的綜合方法框架內,為了提高影響和效率,一個優先軸可以適用於多個區域類別,也可以組合一個或多個區域類別。 CGDF、凝聚基金和ESF在一個主題目標下的互補投資優先事項,並且在充分合理的情況下,可以結合不同主題目標的一項或多項額外投資優先事項,以便為給定的優先軸做出最大貢獻。 (5) 經同意且在不影響本條第(6)款的情況下,成員國可依第143條第(3)款重新使用有關資金。 (1) 在獲得初始和年度預融資以及臨時付款的融資工具的情況下,管理當局應確保受益人在資金到位後 90 公司設立 天內全額收到符合資格的公共支出總額。 成員國確保在業務計劃結束時支付給受益人的公共支出金額至少等於委員會從資金中支付給成員國的捐款。 (一)管理機構依照高效率、有效的財務管理原則負責管理業務計畫。 (4)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 149 條採取授權法案,其中規定了受益人替換和相關義務的規則。 根據第 149 條,委員會有權通過授權法律法案,為 ICT、研發和能源效率的部門和子部門制定按百分比確定的統一費率。 委員會應最遲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之前將這些授權行為通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3)理事會應討論戰略報告,特別是關於ESI基金對實現歐盟智能、可持續和包容性增長戰略的貢獻,並應邀請理事會向春季會議提供意見歐洲理事會的。 (1) 監督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審查計畫的實施情況以及實現其目標的進展。 在此過程中,它考慮了財務數據、通用和特定方案指標,包括績效指標值的變化,以及實現有效性衡量框架中定義的量化目標值和子目標的進展第21 條第(1) 款中提及的內容,以及適用時的品質分析結果。 第一項 b) 項規定的優惠薪酬的必要性和水準必須在初步評估中確定。 (3) 成員國應確保制定有效的法規來調查與 ESB 基金相關的投訴。 該法規的範圍、規則和程序由成員國根據其製度和法律框架負責。 應委員會的要求,成員國對提交給委員會的屬於其法規範圍內的投訴進行審查。 (3) 對於ESF和其他ESB基金支持的業務,如果不屬於基礎設施或生產性投資,則只有在按照國家補貼規則要求維持投資的情況下,才可以償還基金的出資,並且如果在本規則規定的時間內,生產活動停止或轉移。 (1) 除第 (2) 和 (3) 款所述偏差以及基金特定規則外,ESB 基金支援的業務在計畫領域內進行。 本款第 1 項 d) 點所述的土地或房地產的價值由合格的獨立專家或正式授權的官方機構認證,且該價值不超過本款 會計事務所 b) 點規定的限度(3)。 (1) 委員會關於接受該計劃的決定根據基金特定規則確定了共同融資比例以及 ESB 基金支持的最高金額。 第一段提到的措施可以由委員會直接實施,也可以根據《預算條例》第 60 條由成員國以外的組織和個人間接實施。 (3) 第 39 條第 (4) 款第 b) 點所述的目標計畫的事後評估由委員會進行,必須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五)本條第(一)、(二)、(三)項規定不適用於第三十九條第(四)款第一項(二)項所述的定向項目。 (1) 管理機構或會員國準備一份評估計劃,該計劃可適用於多個計劃。 將以統一稅率形式確定的淨收入百分比應用於附件五中第二、第三和第四分段中提到的授權法律文件中指定的部門或子部門,或後來,涉及到操作。 歐洲領土合作目標下的計畫監督委員會的組成由參與該計畫的成員國以及接受參與合作計畫邀請的第三國商定。 監督委員會還可能包括歐洲區域合作團體的代表,這些合作團體在計畫領域內進行與該計畫相關的活動。 如果成員國和歐洲投資銀行無法就本條第(4)款第(4)款第(3)款中提到的融資協議條款達成協議,成員國可以修改本條第(4)款第(2)款中提到的方案。 第(4)款第一段以及 - 根據主題集中的要求 - 重新組合對其他方案和優先事項的貢獻。 (9) 在基金中的基金、金融工具或最終受益人、國家公共和私人捐款(如適用)等方面,可提供第 37 條第 (10) 款所述的實物捐款根據基金具體規則。 在金融工具的實施過程中,第一小段a)、b)和c)中提到的組織確保遵守適用的法律,包括ESB資金、國家補貼和公共採購的規則,以及防止洗錢、打擊恐怖主義和逃稅的標準和適用法律。 公司設立 這些組織可能不在某個地區,或者這些組織可能不會與位於其管轄範圍內不與聯盟合作應用國際​​公認稅務標準的地區的組織保持業務關係,並且這些組織有義務轉換這些要求納入與選定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合約中。 (12) 就本條而言,適用的國家援助規則是管理機構或實施基金基金會的組織在合約框架內向金融工具提供計劃捐款時有效的規則,或者,在適當的情況下,金融工具在計劃框架內部做出貢獻的合約義務針對最終受益人。 (3) 第(2)款所述的初步評估可以分階段進行。 然而,必須在管理機構就計劃框架內對特定金融工具的貢獻作出決定之前結束該協議。 如果管理當局在實施階段認為初步評估不再準確反映現有的財務狀況,則在實施基於初步評估的金融工具期間,可以根據需要對初步評估進行審查和更新在實施時。 因此,有關透過金融工具為支持措施提供資金的決定必須在初步評估的基礎上做出,在該評估的框架內,是否存在市場缺陷或次優投資狀況以及對投資需求的估計水平和程度。 鑑於初步評估的詳細性,必須規定分階段完成初步評估,並在實施過程中對初步評估進行審查和更新。 成員國應確保合作活動有效促進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目標,並確保合作服務於支持更廣泛的政策目標。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成員國和委員會根據其權力,確保與歐盟資助的其他計劃或文書的互補和協調。 會計 成員國鼓勵應用本條例的規定,使 ESB 資金與 Horizo​​​​n 2020 資源聯合用於旨在實施第 2 點中提到的戰略的某些部分的相關計劃。 應向國家和地區當局提供聯合支持,以製定和實施此類戰略,確定歐洲感興趣的研究和創新基礎設施的聯合資助機會,促進國際合作,透過同行評審過程提供方法支持,交流最佳實踐和跨區域培訓。 (6)第(5)款第(1)款b)項所述的個別作業現場檢查也可在抽樣的基礎上進行。 編列預算條例第 fifty nine 條第 (5) 款 a) 和 b) 點所提及的管理報表和年度摘要。 (6) 如果管理或認證機構的指定終止,成員國應根據第 (2) 款規定的程序任命一個新的組織來接管管理或認證機構的任務,並應通知委員會據此作出決定。 第一分段中提到的系統應確保與國家和歐盟框架的互通性,並允許受益人僅提交第一段中提到的所有資訊一次。 如果為影響多個監督委員會的多個業務計劃制定了共同溝通策略,則成員國可以指定其中一個監督委員會負責批准共同溝通策略及其後續修正案,並與其他相關監督委員會協商。 公司設立 (3) 委員會應與會員國和管理當局密切合作進行事後評估。 (2) 此外,截至1月31日傳輸的資料還包含上述按幹預類別細分的資料。 資料傳輸被視為符合第 50 條第 (2) 款所述提交財務資料的要求。 主要項目的實施時間表,以及如果預計實施期長於規劃階段,則需要與規劃期相關的資金提供支援。 如果援助對這些目標沒有貢獻或貢獻微不足道,則權重為 0%。 就 ERDF、ESF 和凝聚基金而言,權重與委員會採用的術語中確定的干預類別相關。 就 EMFF 而言,權重與 EMFF 條例中規定的優先領域有關,而 EMFF 則與 EMFF 條例中規定的措施有關。 ESB 基金的目標必須在永續發展的框架內實現,透過聯盟促進維持、保護和改善環境品質的目標,如 TFEU 第 11 條和第 191 (1) 條所規定,考慮到污染者付費原則。 為此,成員國必須提供關於支持氣候變遷目標的信息,以符合將至少 20% 的歐盟預算用於這些目標的願望,以及委員會通過體現相稱性原則的實施法案所通過的干預措施類別,使用基於優先領域或措施的方法。 為了確保凝聚力支持充分關注最不發達地區和會員國,並減少人均支持強度方面的差異,可從資金中分配的金額上限(最大化)每個成員國的GDP佔該成員國GDP的2.35%。 若會員國在委員會發送上述資訊後兩個月內通知委員會其同意,則應適用第 (7) 款。 如果沒有此類協議,委員會將透過行政法律法案做出決定,確定特定會計年度從基金中收取的金額。 這樣的決定並不構成財務調整,也不會減少資金對營運計畫的支持金額。 根據該決定,委員會根據第(7)款對向成員國支付的款項進行調整。 (9)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 149 條採取授權法律行為,其中規定了本條第 (4) 款第 d) 點所述審計追踪的詳細最低要求,管理機構、捐助組織和受益人層面應保存的證明文件,以及應保存的會計記錄和核證機構。 委員會應通過實施法案,為成員國交換本段所述資訊制定詳細規則。 為了確保執行本條的條件一致,委員會應透過實施法律行為通過第一款 c) 點中提到的融資協議。 本實施法律法案應在第 one hundred 台北 fifty 條第 (3) 款所述調查程序的框架內通過。 委員會透過實施法律法案,定義詳細措施,以便提供統一的方法來確定每個優先事項的有效性衡量框架內的子目標和目標,以及評估子目標和目標的實現。 成員國以及適當情況下根據第 4 條第(4)款,各地區應確保 ESI 基金支持的干預措施相輔相成,並以協調的方式實施,以產生協同效應,以便根據第 4 條4、15和27管理當局和受益人的行政成本和負擔應相應減少。 (4)作為第(1)款的減損,如果歐洲審計院進行風險評估或審計期間出現特定的違規或濫用風險,審計當局和委員會可以對運營進行審計,或經證明其管理及控制系統的有效運作有嚴重缺陷時,以及在第140條第1款所述期間內。 為了評估審計機構的工作,委員會審查審計機構的審計線索或參與審計機構的現場審計,並且 - 如果根據國際公認的審計標準有必要這樣做,以確保審計機構的有效運作審計機關—委員會可以審計業務。 (6)授權委員會根據第149條採取授權法案,對管理和控制體係有效運作中嚴重缺陷的判定標準制定詳細規則,包括嚴重缺陷的主要類型、適用於確定財務修正水平的標準,以及應用統一費率或以百分比定義的外推財務修正的標準。 (7)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 149 條採取授權法案,其中規定了業務審計和帳目審計的範圍和內容,以及所提及業務樣本的選擇方法。 委員會應透過實施法律行為來制定根據本條第 (2) 款 (d) 點建立的系統的技術規範。 (5) 若受益人的更換符合本條第(3) 款和本條第(3) 款規定的適用條件,則不應將其視為第71 條第(1)款(b)項含義內的所有權變更。 (11) 增值稅 (VAT) 不屬於合格的營運成本,但根據國家增值稅立法規定的不可扣除的增值稅除外。 (4) 若一項業務或構成該業務一部分的項目完全透過公共採購工程、貨物或服務進行,則僅適用第 (1) 款第一小段的 a) 點。 如果在一項業務或屬於該業務一部分的專案框架內實施的公共採購僅限於某些成本類別,則可以使用第 (1) 款中所述的所有選項。 可以由 ESB 資金共同資助的營運費用,必須在不晚於受益人提交的最終付款請求中減去營運批准時未考慮的、營運直接產生的淨收入僅在其實施期間。 設立公司 如果費用總額無法共同承擔,則淨收入必須按費用的可負擔部分和不可負擔部分的比例進行劃分。 (3) 存入第 (2) 款所述託管帳戶的資金應用於根據 PPP 協議產生的付款,包括 PPP 協議終止時應付的付款。 (2) 可以由 ESB 資金共同資助的符合資格的營運費用必須提前減少,以使營運固有的潛力以特定參考期間內產生的淨利潤來表達,其中包括操作的實施和完成。 與認證機構履行任務相關的程序 - 與控制機構的檢查結果和審計機構或其授權下進行的審計結果的監控有關 - 在提交付款請求之前提交給委員會。 支援申請、應用評估、支援應用選擇的程序,包括確保按照第 125(3)(a)(i) 條進行操作的說明和指南。 所有與實施旨在引起公眾或參與者註意的行動相關的文件,包括參與證書或其他證書,均應包含一項聲明,表明該行動計劃是在該基金或多個基金的支持下實施的。 成員國和管理當局確保按照傳播策略實施資訊和傳播措施,並且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在適當層面上使用各種傳播形式和方法,確保盡可能廣泛的媒體報道。 記帳士 主題目標的選擇和組合,以及相關投資和歐盟優先事項以及具體目標的選擇,反映了各個成員國和地區的需求及其在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方面的現有潛力。 根據第8條,成員國應考慮ESI基金支持的投資減緩和適應氣候變遷的潛力,並應確保其能夠抵禦氣候變遷和自然災害(如洪水、乾旱、熱浪、森林火災)以及極端天氣事件風險的增加)。 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根據各自的職權,努力加強外部工具和ESB基金之間的協調,以提高許多歐盟政策目標的有效實現。 (9) 成員國應以書面形式製定其與管理機構、認證機構和審計機構的關係、這些機構之間的關係以及這些機構與委員會之間的關係的規則。 (6) 會員國可以指定一個或多個貢獻組織來執行管理或認證機構在其職責範圍內的某些任務。 管理機構或認證機構與參與組織之間的任務分工規則必須以書面形式正式記錄。 (3) 成員國應確保受益人與管理機構、認證機構、審計機構和參與組織之間的所有資訊交換最遲在 台北會計師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透過電子資料交換系統進行。 (1) 會員國應確保依照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建立運作計畫的管理和控制體系。 (3) 與第 70 條第 (1) 款和第 (2) 款不同,技術援助行動可以在聯盟內部計劃區域之外進行,只要該行動服務於行動計劃,或者在技術援助行動的情況下程序,其他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