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活動需要獲得許可證,則需要正式的公司設立許可證 (6)第(5)款第(1)款b)項所述的個別作業現場檢查也可在抽樣的基礎上進行。 編列預算條例第 59 條第 (5) 款 a) 和 b) 點所提及的管理報表和年度摘要。 (6) 如果管理或認證機構的指定終止,成員國應根據第 (2) 款規定的程序任命一個新的組織來接管管理或認證機構的任務,並應通知委員會據此作出決定。 第一分段中提到的系統應確保與國家和歐盟框架的互通性,並允許受益人僅提交第一段中提到的所有資訊一次。 如果為影響多個監督委員會的多個業務計劃制定了共同溝通策略,則成員國可以指定其中一個監督委員會負責批准共同溝通策略及其後續修正案,並與其他相關監督委員會協商。 公司設立 (3) 委員會應與會員國和管理當局密切合作進行事後評估。 (2) 此外,截至1月31日傳輸的資料還包含上述按幹預類別細分的資料。 資料傳輸被視為符合第 50 條第 (2) 款所述提交財務資料的要求。 主要項目的實施時間表,以及如果預計實施期長於規劃階段,則需要與規劃期相關的資金提供支援。 成員國應該可以指定貢獻組織來執行管理機構或認證機構的某些任務。 在這種情況下,成員國必須明確界定這些貢獻組織的義務和任務。 為了加強互補性並簡化實施,凝聚基金和 ERDF 的贈款必須能夠與 ESF 的贈款一起用於在成長投資框架內實施的聯合營運計劃。 《歐盟運作條約》(TFEU)第174條規定,為了加強經濟、社會和領土凝聚力,歐盟應努力縮小不同地區發展水平和落後地區之間的差距。 必須特別關注農村地區、受產業轉型影響的地區以及具有嚴重和永久性自然或人口劣勢的地區。 TFEU​​第175條規定,歐盟透過歐洲農業指導和擔保基金定向部、歐洲社會基金、歐洲區域發展基金、歐洲投資銀行和其他工具實施的措施,支持實現這些目標。 因此,在準備夥伴關係協議和計畫時,成員國考慮到歐盟當今面臨的重大社會挑戰——全球化、人口變遷、環境破壞、移民、氣候變遷、能源消耗、危機的經濟和社會後果——可以對某些地區有不同的影響。 工商登記 成員國應促進並根據第4條確保ESB基金與「伊拉斯謨」計畫在國家層級的有效協調,明確區分支持的投資類型和目標群體。 成員國努力在為鼓勵流動的行動提供資金方面實現互補。 在該計畫的框架內,成員國和委員會透過更強的主題導向和根據第8條應用永續發展原則,努力利用歐盟環境保護政策工具減緩和適應氣候變遷和資源效率(金融和非金融工具)以發揮協同作用。 如果成員國打算使用 ESB 基金和相關政策領域可用的其他歐盟工具的支持,則適用成員國根據本節進行的協調。 (6) 為了實施財務修​​正,委員會應透過實施法律行為,在聽證會後六個月內做出決定,或者,如果成員國承諾在聽證會後提交補充信息,則在收到補充信息後六個月內做出決定這些資訊。 (1) 作為臨時付款,委員會將償還使用付款請求中優先順序的合格支出和批准營運計畫的決定中每個優先順序的共同融資率計算得出的金額的 90%。 委員會應根據第 139 條決定應償還的剩餘金額或在臨時付款框架內償還的金額。 (1) 根據申報的支出,審計機關確保對營運計畫的管理和控制系統的正常運作以及適當的營運樣本進行審計。 申報費用的審計是在代表性樣本的基礎上進行的,並且在一般情況下是根據統計抽樣方法進行的。 (5) 如果所進行的審核和控制的結果表明指定機構不再滿足第 (2) 款中提到的標準,成員國可以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確定一個試用期,在此期間必須採取必要的糾正措施。 (1) 在向委員會提交第一份臨時付款申請之前,成員國應通知委員會指定管理機構以及適當級別的認證機構(如適用)的日期和形式。 商業方案對促進男女平等的貢獻,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在業務方案和業務層面為落實性別機會平等所採取的措施。 為讓第 5 條中提到的相關合作夥伴參與業務計劃的製定而採取的措施,以及合作夥伴在業務計劃的實施、監測和評估中的作用。 (2) 與第(1) 款不同,在與一個或多個主題目標相關的充分合理的情況下,委員會可以接受成員國在第一次提交合作協議時提出的提案,或在充分合理的情況下,接受成員國提出的提案。 在合理的情況下,在分配績效儲備金時,或在對合作夥伴協議進行重大修改時,將一個地區類別分配總額的最多3%重新分配給其他地區類別。 (4) 對於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一) 項的b)、c) 和d) 項情況,以及根據第六十八條和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資助形式,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的費用:適用的基數應視為合格費用。 (4) 就結構性基金而言,如果第(1)款中提到的具體金額用於支持涉及幾類區域的技術援助行動,則該行動的費用可以在高度優先的框架內實施,按比例合併各類區域,並考慮到各類別區域的撥款佔分配給成員國的總額的比例。 (2) 符合任何其他基金支持條件的技術援助行動可以由任何基金支持。 在不影響第(1)款的情況下,一項基金用於技術援助的金額不得超過同一基金根據增長和創造就業投資目標分配給各類地區總額的10%用於成員國的運營計劃。 (8) 若會員國為每個基金準備不超過一個業務計劃,則第 (3) 款的 a)、a)、c) 和 d) 點,以及第 (2) 款第一小段的 (4)本條規定的經營方案和(六)可以納入合夥協議的相關條款。 在決定第一段所述的參考水準時,委員會和成員國應考慮一般宏觀經濟條件和獨特或特殊情況,例如私有化、成員國公共支出的特殊水準或成員國的同等結構性支出2007 -2013 公司設立 年規劃期間以及其他制定表徵公共部門投資的指標。 與 2007 年至 2013 年相比,國家撥款金額的變化也被考慮在內。 (4) 本條例生效後,委員會應立即透過實施法律行為的方式作出決定,確定符合第 (2) 款和第 (2) 款中提到的三類地區標準的地區名單。 本名單有效期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149 條通過一項授權法律法案,在合理的情況下修訂附件V,同時考慮到過去的數據、成本回收的可能性以及在適當情況下按照《污染者付費》規定的百分比原則進行修改。 (3) 在規劃期間,管理當局確保所有規劃的評估,包括有效性、效率和效果的評估,均根據評估計劃進行,並根據基金的規定進行適當的監督。 在規劃期間,有必要至少評估一次 ESB 資金的支持如何促進每個優先事項的目標。 (1) 必須進行評估,以提高計畫制定和實施的質量,評估其有效性、效率和影響。 就第二項 b) 點而言,如果此類支持是在 2013 年 12 月 21 日之前或之後向成員國提供並繼續提供的,則應視為滿足所有提到的條件。 (6)對於每個ESB基金,委員會每年至少一次就ESB基金支持的實施情況向代表歐盟層級合作夥伴的組織進行諮詢,並將結果報告給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為了促進對條款的正確和一致的解釋以及成員國和受益人的法律確定性,必須對本條例中使用的一些術語進行定義。 為了補償1994年加入法第六議定書第2條所述的嚴重自然或地理劣勢,必須為人口稀少的北部地區提供具體措施和額外資金。 註冊代理人負責代表企業接收重要的法律和稅務文件。 訴訟程序送達(有時稱為訴訟通知)是啟動訴訟的文件,送達給企業的註冊代理人。 正確處理文件和及時回應至關重要,因為不這樣做可能會對企業造成嚴重的負面後果。 此外,註冊代理人經常會收到州和政府發送的信件和稅務文件以開展業務。 及時處理這些文件也很重要,因為各州通常有年度報告和特許經營稅繳納的截止日期。 本出版品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能涵蓋該主題的所有面向。 在您根據本出版物的內容做出任何決定之前,請先徵求專業意見。 如果綜合區域投資得到 EMFF 或 EMFF 的財政支持的補充,則必須根據基金的具體規則在相關計劃中定義指示性資源分配和涵蓋的措施。 委員會應在成員國提交請求後兩個月內盡快批准計劃修改請求,前提是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已得到適當考慮。 委員會批准該計劃的修訂也意味著批准合夥協議中包含的資訊的最終修訂。 (3) 成員國應在收到第(1) 款所述請求後兩個月內作出答复,具體說明其認為有必要對合作夥伴協議和計劃進行哪些修訂,給出修訂理由,確定受影響的規劃和描述擬議修正案的性質以及對建議和 公司設立 ESB 資金實施的預期影響。 如有必要,委員會將在收到此答覆後一個月內發表評論。 (2) 委員會根據第 (1) 款的規定向成員國提出的請求必須是合理的,指出需要支持實施給定的建議,或者在適當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發揮 ESB 資金對增長的影響和競爭力,並指出計劃或優先事項以及預期修訂的性質。 2015年之前或2019年後不得提出此類請求,也不得連續兩年針對同一項目提出此類請求。 管理當局與監督委員會協調,進行以性別平等原則應用為重點的評估或自我評估。 在交通領域,投資規劃必須基於真實且可預測的交通需求,歐盟內部跨境關係的發展以及特定成員國內各地區之間的發展關係必須得到一致界定,並且必須確定缺失的環節和瓶頸。 對跨歐洲綜合運輸網絡(TEN-T)和TEN-T核心網絡的區域連接的投資應確保城市和農村地區能夠利用大型網絡提供的機會。 在ESF的支持下,成員國努力加強歐盟就業和社會創新計畫進步領域制定的最成功的措施,特別是在社會創新和社會政策試驗方面。 成員國應確保 ESB 基金提供的融資與 NER 300 計畫提供的融資相協調,該計畫使用歐洲排放交易體系下為新進業者保留的 three 億個排放單位的拍賣收益。 根據基金具體規則的相關規定,在主題一致的綜合方法框架內,為了提高影響和效率,一個優先軸可以適用於多個區域類別,也可以組合一個或多個區域類別。 CGDF、凝聚基金和ESF在一個主題目標下的互補投資優先事項,並且在充分合理的情況下,可以結合不同主題目標的一項或多項額外投資優先事項,以便為給定的優先軸做出最大貢獻。 (5) 經同意且在不影響本條第(6)款的情況下,成員國可依第143條第(3)款重新使用有關資金。 (1) 在獲得初始和年度預融資以及臨時付款的融資工具的情況下,管理當局應確保受益人在資金到位後 90 天內全額收到符合資格的公共支出總額。 成員國確保在業務計劃結束時支付給受益人的公共支出金額至少等於委員會從資金中支付給成員國的捐款。 (一)管理機構依照高效率、有效的財務管理原則負責管理業務計畫。 根據特定 ESB 基金的使命,必須與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目標值進行比較來評估計劃的影響,並在適當的情況下考慮到給定計劃與相關計劃領域典型的GDP 和失業率的關係。 (5) 2019 年提交的年度實施報告和 ESB 基金的最終實施報告,除第 (2) 和 (3) 段提到的資訊和評估外,還包含關於實施 ESB 所取得進展的數據。 該計劃的目標及其評估,以及該計劃對實施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貢獻。 提交的資料也指完全實施的操作的指標值,以及在目前實施階段允許的情況下,選定操作的指標值。 報告包含上一財年可用計畫評估過程中得出的結果的總結、可能影響計畫績效的問題以及所採取的措施。 2016 年提交的年度實施報告可酌情描述為滿足先決條件而採取的措施。 (3) 會計 歐洲領土合作目標下的計畫監督委員會-經管理當局同意,在向成員國發出關於接受該計畫的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為合作計畫提供捐助的成員國以及第三國(如果已接受參加合作計畫的邀請)。 (6) 委員會應有權根據第 149 條採取一項授權法案,規定根據績效和適用門檻確定管理成本和費用的標準的具體規則,以及權益工具和資本化管理成本的具體規則。 金融中介機構的選擇必須遵循公開、透明、相稱和非歧視的程序,避免利益衝突。 (2) ESB 基金對第1 款a) 點提到的金融工具的捐款應存放在單獨的帳戶中,並根據相關ESB 基金的目標使用,以支持與一個或多個計劃相協調的措施和最終受益人提供此類貢獻。 金融工具的實施是為了支持從財務角度來看可行的投資,但同時無法從市場來源吸引足夠的融資。 非居民集團公司給予比利時集團公司員工的實物報酬和福利(例如股票選擇權或限制性股票選擇權)歸屬於該比利時集團公司。 其股份不易增設,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否則新股東必須由股東會接受。 有限責任公司由一名或多名董事(個人或公司)管理,不一定是比利時居民。 如果有多於一名董事,則其中大多數必須是瑞士人並擁有瑞士住所。 台北會計事務所 在瑞士成立的公司必須在其成立所在州保留其註冊辦事處。 如果沒有適當的許可,在瑞士成立的公司不得進行銀行、保險、再保險或基金管理活動,不得組織集體投資活動,也不得表明其從事銀行活動。 在創立會議上,董事會決定瑞士公司的內部架構(他們選出總裁和執行長、負責各項任務的人員、簽字人等)。 根據輔助性原則,成員國必須根據委員會的要求,調查向委員會提交的屬於其措施範圍的投訴,並根據要求向委員會通報調查結果。 ESB 基金必須能夠以不可退還的贈款、費用、可退還的贈款或金融工具的形式或透過這些方式的組合的形式提供支持,以便責任組織能夠選擇最合適的支持形式來滿足已確定的要求。 理事會和委員會同意第 sixty seven 條第(4)款,該條排除了在一項業務或部分業務項目完全通過公共採購程序,它不排除透過公共採購實施一項業務,導致受益人根據預定的單位成本向承包商付款。 理事會和委員會同意,在公共採購程序框架內確定的這些單位成本的基礎上,受益人確定和支付的成本必須是受益人根據第 sixty seven 條( 1) a)點付款。 根據第90條第(3)款第二項,對於有權獲得凝聚基金支持的成員國,適用的分配減少七年。 2014年,過渡支持金額將為每人48歐元,適用於成員國全體人口。 以後各年,該金額以2014 年確定金額的百分比確定,2015 年為71%,2016 年為42%,2017 年為21%,2018 年為17%,2019 年為13%,2020 年為8% , 。 子目標是與實現為優先事項定義的具體目標直接相關的中間目標,並且在適用的情況下,表達了在期末設定的目標的進展情況。 2018年制定的子目標包括財務指標、績效指標以及適當情況下的結果指標,這些指標與支持的政策幹預措施密切相關。 就第 22 條第 (6) 及 (7) 款而言,不應考慮績效指標。 成員國的目標是利用 ESB 資金橫向應用在「伊拉斯謨」計畫框架內開發和成功測試的工具和方法,以最大限度地發揮與人有關的投資的社會和經濟影響,並推動其他事項、青年倡議和公民行動。 「自下而上的行動」旨在透過能力建構來幫助區域研究和創新參與者做好參與地平線2020計畫的準備(「卓越階梯」-「通往卓越之路」)。 若會員國在委員會發送上述資訊後兩個月內通知委員會其同意,則應適用第 (7) 款。 如果沒有此類協議,委員會將透過行政法律法案做出決定,確定特定會計年度從基金中收取的金額。 這樣的決定並不構成財務調整,也不會減少資金對營運計畫的支持金額。 根據該決定,委員會根據第(7)款對向成員國支付的款項進行調整。 (9)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 149 條採取授權法律行為,其中規定了本條第 (4) 款第 d) 點所述審計追踪的詳細最低要求,管理機構、捐助組織和受益人層面應保存的證明文件,以及應保存的會計記錄和核證機構。 委員會應通過實施法案,為成員國交換本段所述資訊制定詳細規則。 為了確保執行本條的條件一致,委員會應透過實施法律行為通過第一款 c) 點中提到的融資協議。 本實施法律法案應在第 150 條第 (3) 款所述調查程序的框架內通過。 委員會透過實施法律法案,定義詳細措施,以便提供統一的方法來確定每個優先事項的有效性衡量框架內的子目標和目標,以及評估子目標和目標的實現。 委員會應透過實施第一段 b) vi 點中的法律行為。 關於小節中提到的術語這些實施法律行為應在第 a hundred and fifty 條第 (3) 款所述調查程序的框架內通過。 (6) 如果在隨後的調查中,委員會確定某個成員國沒有維持與夥伴關係協議或《合夥協議》中定義的增長和創造就業投資目標相關的公共支出或同等結構性支出的參考水平。 設立公司 附件十,委員會應根據其失敗的程度,可以透過行政法律行為作出決定來實施財務糾正。 在決定是否實施財務修​​正時,委員會會考慮成員國的經濟狀況自中期審查以來是否有重大變化。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 149 條就第一款 (b) 點所述方法的確定採取授權行動。 (3) 成員國可以指定一個已被指定為營運計畫管理機構的行政機構或機構,以執行認證機構的任務。 (1) 每個成員國應指定一個國家、地區或地方行政當局或機構或私人機構作為每個業務計畫的管理機構。 對於實施青年就業倡議的每個優先軸,如果優先軸作為一個整體服務於社會創新或跨國合作,或這些的組合。 記帳士 (1) 委員會批准業務計畫的決定規定了每個優先軸的共同融資率和資金支持的最大金額。 如果優先軸影響多個區域類別或多個基金,則委員會的決定將確定每個區域類別和基金的共同融資比例。